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九日 鞍山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5]13号)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促进鞍山经济隆起,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鞍山,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八、九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体系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深化企业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实现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动力支持和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解放思想。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妨碍发展的做法和观念;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 2.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群众在改革中受益。 3. 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改革实现体制机制创新,靠改革来推动结构的调整。以改革促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 4. 坚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国有企业改革这个重要环节,突破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加快各项配套改革,实现整体推进。 5. 坚持“一开三促”。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通过扩大开放,吸引战略投资者,推进嫁接式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 6.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实施,防止“模式化”、“简单化”,不搞一刀切。 (三)主要目标 到2005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经济以鞍钢为主,地方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所有制结构调整目标。 到2007年,基本完成国有大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全面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企业活力增强、资产增值、利税增长和职工收入增加。初步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系,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到2010年,形成以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建立起较为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市综合经济实力、核心竞争力、城市吸引力、活力、凝聚力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步伐 1. 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内部治理结构为重点内容的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放开地方国有大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除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控股外,其余以参股为主。深化“两啤一化”模式,对尚未改制的82户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结构调整到位、经营机制创新到位、职工身份转换到位、各类债务处置到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关系国计民生领域的14户企业中,第五粮库等5户粮食企业,采取大型企业国家独资、中小企业国家参股的方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公交公司等3户公用事业企业,通过招标的方式,授予具有相应资格和经营优势的企业特许经营权,转换经营机制;长客总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等6户一般竞争性企业的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已转属的59户国有中小企业年底前全部改制,实现国有资本和国有职工身份“双转换”,建立新型产权关系和劳动关系。依法处理“空壳企业”等遗留问题;推进一工、北铸、银座、化纺、海镁等9户企业的重大改制重组项目。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经委、商委、粮食局、公用事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 协助鞍钢做好集体企业转属改制工作,推进鞍钢主辅分离。保持主辅分离企业享有与鞍钢同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把鞍钢列为首批拔离厂办集体企业试点;妥善解决主辅分离转属过程中的稳定问题。实施《关于支持鞍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若干规定》(鞍政发[2005]6号)。用好支持鞍钢发展专项资金。帮助鞍钢解决企业办社会遗留问题。建立和完善过渡期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机构重复设置建设、经费补偿、移交机构生存发展和代管的附属企业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协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 3. 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建管分开原则,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年内制定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方案,上半年完成煤气公司股份制改造;自来水公司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实行主辅分离,积极推行和完善产销分离的运行机制;探索公交公司改制。加快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维护市场化、社会化进程。2007年基本完成市政公用事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政府对市政公用事业的监管,制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完善价格机制和政策补偿机制,建立公开招标、价格听证、服务听证等制度。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建委、公用事业局、城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