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关于加强本市液氯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质技监特[2005]202号
【发布日期】
2005-06-09
【实施日期】
2005-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关于加强本市液氯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沪质技监特[2005]202号
各有关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公安局、质量技监局、交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28日上海华东理工大学某实验室发生了一起因操作人员未及时关闭气瓶阀门而引发氯气外泄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该事故已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次氯气外泄事故的原因之一是:液氯使用部门未经校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