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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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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5]42号
【发布日期】 2005-06-09
【实施日期】 2005-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现将山西省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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