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芜政办[2005]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拟定的《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政府主抓、条块结合、部门地方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的纠风工作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BFQ〗点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今年我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一、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建设用地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形成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