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7年增强农民素质工程的实施意见 陇政发〔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驻外办事处: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精神,为了加强我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素质,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大意义 加快劳务输转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我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多,劳务输出潜力大,但我市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外出务工多从事低层次、低技术的体能型工作,收入低且不稳定,在劳务输转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劳务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兴产业的不断崛起,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劳务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切实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把农村劳务输转当作重要产业,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农民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劳务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农村未考入大中专的初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为基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国家启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为契机,统筹协调名,类农村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