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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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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道府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9
【实施日期】 2005-06-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

 

道真自治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收集、整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各级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第四条 政务信息工作按照分层服务原则,以为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同时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

  第五条 政务信息工作应当服从、服务于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及时反映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完善信息工作报送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信息渠道快捷、畅通和及时报送。

 

 二、机构和队伍

 

  第七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办公室信息科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工作机构,负责收集、编辑全县政务信息;负责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办公室(厅)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并为信息考核提供详实的依据。办公室秘书科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综合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传递、回收、整理归档等工作。办公室综合科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字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提供、采编工作,同时根据领导安排,负责开展调研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办公室督查科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督促检查机构,负责对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通报政务信息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 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网络以信息科为中心,由纵向网络、横向网络、内部网络及其他网络组成。纵向网络,由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组成;横向网络,由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组成;内部网络,由县政府办公室内部机构组成;其他网络,根据需要,由新闻单位、群众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组成。各乡(镇)、部门应当根据本乡(镇)或者本部门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

  第九条 各乡(镇)、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或明确信息工作人员。把政务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分级责任和任务目标,细化具体要求、工作措施和阶段重点,做好统筹管理、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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