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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改革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办函[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改革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全省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十日

2005年全省改革工作任务分解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冀政(2005)35号)精神,现将2005年全省确定的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继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重点抓好开滦集团与张家口老虎头煤矿等煤炭企业重组;加快国有劣势企业退出步伐,重点抓好煤炭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申报,对2000年以后积累下来的51个政策性破产项目,年内基本完成终结。推动全省国有钢铁企业整合(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抓好华药、石钢、承钢等省属企业整体改制。抓好邢钢等企业的境外上市工作。规范完善市县属企业改革,对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的进行二次改制。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年内全面完成全省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厅局属企业改制脱钩任务(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三)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向国有参股企业派遣国有产权代表的管理意见;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研究制定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聘任制度,加大市场化选拔经营者的力度(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对企业负责人实行期权、期股等中长期激励办法。探索实行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产权股权变动监管体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五)加快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加快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事业单位改革,试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使市政公用单位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市政公用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省建设厅牵头负责)。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六)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措施。继续抓好100强民营企业、100家成长型重点民营企业、50个重点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管理和技术水平高的民营企业(省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
  (七)加快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都要建立担保机构,担保资金力争达到30亿元。培育10-15个担保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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