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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2005年珠海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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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办〔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2005年珠海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2005年珠海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日


2005年珠海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部署落实2005年全市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2005年广东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4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主要目标。通过整治,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食品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基本完成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查发证工作;食品经营企业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5%以上;开展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的市场达到50%以上;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食品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0%。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逐步建立,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内容。突出“十个重点”,坚持“四个结合”,抓好“四个环节”。“十个重点”即:以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这十类食品为重点整治对象。“四个结合”即: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与企业建立自律机制相结合,打假与扶优相结合,逐步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四个环节”即:一是从源头抓起,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环节;二是抓加工生产环节;三是抓流通环节;四是抓消费环节。
  (三)具体安排。
  1.加大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力度。
  一是家禽违规屠宰行为的整治。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市场为扛杆,因势利导,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扶优扶强,用行业规范和市场监管的手段逐步规范家禽屠宰业。卫生、农业、工商、城市执法等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项整治工作。
  二是落实“关于清理整治小学附近杂货店出售不合格食品的建议”的政协提案。工商、卫生、教育等职能部门要按照政协提案的要求,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确定整治时间,落实整治措施。要组织对学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的教育,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包括学校附近的杂货店)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以确保该政协提案落实到位。
  三是落实“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的人大建议。大力推行市场食品的准入管理,完善进场食品的索票索证制度,规范市场内从事食品(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食品卫生行为,严格进场经营者持卫生许可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逐步形成部门监管、市场自管、经营户自律的格局。
  2.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
  一是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食品制假售假行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在年内要制定计划,组织力量,一方面,要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要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等无证生产的食品小作坊,以确保我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的安全卫生。
  二是加强镇、村级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的管理。要开展镇、村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市场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同时,加大镇、村餐饮单位的巡查力度,严格食品原料的购进渠道,坚决取缔无证的摊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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