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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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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5〕7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锡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的《无锡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日

无锡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计划委无锡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4)5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无锡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5)5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市“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我市“十一五”专项规划分为重点专项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两个部分,其中重点专项规划包含无锡市“十一五”生产力布局规划等13个专项,行业专项规划包含无锡市“十一五”新型现代农村发展规划等44个专项。市发改委负责组织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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