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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5〕52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5〕5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六盘水市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火灾、爆炸和毒害等灾害事故,进一步促进创建“平安六盘水”活动的开展,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公消(2005)137号)和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和消防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公消(2005)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黄金副市长任组长,杨明达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官林、蔡军和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六盘水供电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部署、指挥、监督、协调调查评估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日常工作,市消防支队赵音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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