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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黄政办秘〔2005〕6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秘〔2005〕63号)
 
 
歙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十日

创建新安江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交通部及安徽省提出的“构筑和谐社会”、“提升行业文明”、“构建和谐安徽”的战略部署,切实贯彻黄山市“旅游东进、交通东进”的奋斗目标,在新安江(深渡至街口)26公里航道上,以省级文明航道创建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港航管理执法水平,树立港航形象为目标,开展部级文明样板航道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力求使港航管理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黄山市的社会经济,特别是新安江旅游事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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