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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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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人专[2005]12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为做好2005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等条件和要求按《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需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
  四、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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