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05年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根据《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5)10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等条件和要求按《浙江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评审资历计算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不需经下一级评委会推荐。 四、破格申报高级工艺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