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无锡市人事局、无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4]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依法实行人事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证。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人事管理机制和分配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报酬能高能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编制管理,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结构;实行教职工聘用制;进一步规范岗位聘任;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