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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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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5]5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
琼府办[2005]5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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