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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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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05]43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十日

 

嘉峪关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卫生部等七部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监督发(2005)156号)和省卫生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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