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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办发电[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05年6月3日下午17:05,齐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所属淄博新联工贸有限公司下属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罐区发生火灾事故,火势持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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