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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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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0
【实施日期】 2005-06-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品卫生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5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日

2005年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精神,根据《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苏政办发(2005)45号),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苏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一)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20个,认定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有机食品累计100只;新建20个无公害农产品城区直供网点;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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