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内部明电川机号809号)精神,为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贯彻执行《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93号),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市政府定于2005年6月10日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结合本地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