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5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府办发〔2005〕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各管委会: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日 2005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服务市场主体,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认真研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标本兼治。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范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现行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再清理,对符合规定权限和程序设立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调整收费范围,简化收费手续。 2、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对工商、质监、检验检疫、交通、公安、建设、税务、环保、药监、铁路、水利、电力、安监等重点部门涉企收费整顿规范工作。对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社团组织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3、进一步清理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行为。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强制性的收费培训。凡是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强制培训,组织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除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