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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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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6-12
【实施日期】 2005-06-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2005年6月10日下午4时许,牡丹江宁安市因暴雨引发山洪,目前已造成91人死亡。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是关系民生的重大政治问题。各县、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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