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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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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征[2005]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1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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