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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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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办发〔2005〕29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  《遂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遂宁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  为了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  (一)指导思想
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结合我市水利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重建轻管、权责不明、职能不清、机制不活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二)原则
  实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正确处理工程运行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正确处理大、中、小、微型水利工程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民营水利工程的关系。
  (三)目标任务
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通过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在3至5年内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市情和水情,既充满生机与活力,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具体目标是:
  1.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
  2.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  3.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  4.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  5.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  6.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  (一)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水利工程管理。
  1.理顺现有管理体制。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的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并对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水管单位)负有监督工程安全运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干部任免等方面的责任。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证工程安全并发挥工程效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转变工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
  2.水利工程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有国管水利工程按照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中型水利工程和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大型水利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其他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可以委托主要受益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工程“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相关办法,规范委托方、受托方、受益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  3.规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区、县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乡、村、社干部及广大受益农户代表共同组织参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承包者、租赁者或转让者。要从产权和管理机制上理顺小型水利工程财产处置、支配、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关系,要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4.建立和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新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制、投标制和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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