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等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等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5〕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意见

   

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就开展重点路段、客运单位及农用拖拉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以下简称三项重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金华”的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对影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路段、客运单位、农用拖拉机三项重点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稳定交通安全形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1、市开发区对家地等18个路段为市级第五批重点整治路段。

  2、38家五级以上资质的汽车客运企业及城市公交公司为市级交通安全重点整治单位。

  3、农用拖拉机为交通安全重点整治车辆。

  (二)工作目标

  1、通过重点整治,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减少。

  2、客运单位(站场)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经营管理规范有序,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机管理网络健全完善,客运车辆、拖拉机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数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4、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含5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