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制定的《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由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市公安局等四单位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务必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完善和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是物化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科学、齐全的设置,是道路通行条件的最基本要求;同时,对于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的安排,把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清理、规范设置纳入今年年度工作的重点,并进入年度考核内容,通过完善和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切实做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1—2年的努力,使我市所辖三县两区的城市道路和一、二、三级公路基本完善和规范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 (二)建立起责任明确、运作顺畅、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程序。 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排查内容 我市公安、安监、交通、建设等四个部门,要建立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一、二、三级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城市道路排查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