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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桂林市百项工程新开工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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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5〕8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桂林市百项工程新开工活动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保持我区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确保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第二季度成批连片掀起项目新开工高潮。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百项工程新开工活动”,把今年6月作为“项目新开工突破月”,全市组织100个项目(其中市政府统一组织12个,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组织88个)集中于今年6月份开工建设。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以全市县域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支撑,努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确保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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