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防办宣城军分区司令部关于组建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宣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宣政办〔2005〕3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防办宣城军分区司令部关于组建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人武部:

  市人防办、宣城军分区司令部《关于组建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组建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实施方案

 

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是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群众组织,是平时抢险救灾和战时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是城市民兵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加强我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等部门《关于加强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04)55号)文件精神,针对现代高技术战争的特点和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  一、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