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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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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浙政发明电[2005]10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6月份以来,我国湖南、贵州、四川和黑龙江等省部分地区由于强降雨引发严重山洪灾害,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是一个山洪灾害多发的省份,目前正值主汛期,随时可能出现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为此,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周国富副书记、茅临生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为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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