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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5〕17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5〕17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6月13日

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5年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努力营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商务环境、消费环境和创业环境,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及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和用药安全。
  以小作坊和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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