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兴山县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兴山县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 村卫生室建设是构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础,在方便农民就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县村卫生室在机构管理、医疗设施、人员素质、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制约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给全县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基本医疗服务,县政府决定从二 00五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县村级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通过三年(2005-2007年)的建设,使全县村级卫生室均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其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能够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送工作,村级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