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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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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潮府办〔2005〕28号
【发布日期】 2005-06-13
【实施日期】 2005-06-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反映。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主体,是农民利益的共同体。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农村财务管理成为众多矛盾中的一个焦点、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农村社会稳定。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好。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就有了生命力,农民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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