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部署,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我市换发证任务,根据《江苏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体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苏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为民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苏州”奋斗目标,按照“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群众满意第一”的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确保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07年底,全市基本完成为年满16周岁约540万公民的集中换发证任务,2008年完成扫尾工作。具体年度计划实施部署, 根据省计划安排另行制订。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领证件的,应当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