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建设局《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高本市绿化的总体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