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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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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5]98号
【发布日期】 2005-06-14
【实施日期】 2005-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建设局《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市区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高本市绿化的总体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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