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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做好在本市定居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医保〔2005〕9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4
【实施日期】 2005-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做好在本市定居的精减退职回乡老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关问题的通知
沪医保〔2005〕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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