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现将《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和卫生部印发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工商公字(2005)55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将浙江列入整治的重点地区。为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查禁非法交易,遏制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2、查处大要案,严厉打击私盐产运销团伙,惩治涉盐违法犯罪分子; 3、完善食盐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