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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龙政办发〔2005〕82号
【发布日期】 2005-06-14
【实施日期】 2005-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5〕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现将《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龙泉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和卫生部印发了《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工商公字(2005)55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将浙江列入整治的重点地区。为此,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盐务管理局制定了《浙江省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查禁非法交易,遏制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2、查处大要案,严厉打击私盐产运销团伙,惩治涉盐违法犯罪分子;
  3、完善食盐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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