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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高校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公[2005]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4
【实施日期】 2005-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05年高校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5]3号
 
 
各高校:
  为了在2005年高校招生期间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精神,确保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及时稳妥处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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