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举办《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新建标协[2005]7号) 各有关单位: 我国第一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性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我区能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缓解能源资源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确保《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得到贯彻实施,是我区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轻重任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新建标函[2005]7号)的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分期分批举办《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从事公共建筑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讲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