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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一批控制保护古村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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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4
【实施日期】 2005-06-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一批控制保护古村落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古城、古镇、古村落三位一体,形态完备,遗存丰富,保护工作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为加强我市的古村落保护,根据《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市文物局会同市建设局、规划局,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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