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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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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05]73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

 

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05年5月26日至6月2日,省政府派出4个检查组,分赴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对煤矿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6月7日,付双建副省长专门听取了督导情况汇报。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督导检查是在今年煤矿安全重大事故多发,尤其是承德暖儿河矿业有限公司“5·19”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进行的。省政府对这次督导检查十分重视。为确保达到督促各地全力排查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的目的,专门抽调4名熟悉煤矿生产和安全的厅局级领导同志带队,由河北煤监局、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的15名煤矿安全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的36个矿井进行了督导检查。各检查组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有关煤矿安全的规定,突出重点,严细环节,查问题,找隐患,提措施,促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进行了认真总结,对查出的188条问题和隐患,在与各市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向各市和煤矿下达了处理决定书、命令书或建议书。

  总的看,这次督导检查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有关部门和检查组成员高度重视。煤监、安监、国土及国资委等部门大局意识强,对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给予了大力支持。检查组成员出发前,集中学习国家和省关于煤矿安全的有关规定,认识程度高,准备工作充分。二是检查组成员专业水平高。检查组4名组长都是长期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或相关管理工作的厅局级干部,检查组成员大多是长期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师。三是检查组成员责任心强。各检查组针对瓦斯治理和煤矿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现场和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击检查、跟踪检查、随机检查或明查暗访,检查方式灵活,工作扎实细致。四是督导检查效果实。对查出的188条问题和隐患,共下达现场检查笔录13份、处理决定书13份、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1份、检查建议书4份,有2个煤矿被当场责令停产整顿。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近期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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