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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低保配套救助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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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74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低保配套救助政策的通知
武政办[2005]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促进和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武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4]6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低保配套救助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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