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公布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价监测发[2005]92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公布工作的通知
陕价监测发[2005]92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降低药品价格,努力遏制群众看病贵问题专项会议精神,根据《陕西省价格监测规定》,现就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