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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县农村改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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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宝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凤政发[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县农村改厕规划的通知
凤政发[200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  《凤县农村改厕规划》(2005—2007年)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利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农村改厕任务顺利完成。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凤县农村改厕规划(2005—2007年)


  厕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卫生设施,建立无臭、无蝇、无蛆、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对于疾病预防控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减少农村常见的红眼病、呼吸道病等,发展生态农业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特制定2005—2007年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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