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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与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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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5]64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与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6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并引发泥石流,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造成多名学生死亡。对此,教育部、省政府办公厅分别下发了紧急通知,市委、市政府也极为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就我市学校的防汛和安全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暑期也即将开始。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汛期与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和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进一步加强汛期和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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