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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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