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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5]171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步伐,确保经济社会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8号)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认识,提高认识。我市正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各区、县(市)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电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电网建设“适度超前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度超前建设精典杭州的品位需求”的意见,把电网建设纳入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杭州”,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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