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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西瓜临时占道摆卖摊点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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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字〔2005〕5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西瓜临时占道摆卖摊点管理的通告
 

  为加强我市西瓜临时占道摆卖摊点的管理,保证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南珠杯”竞赛评比检查,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迎接“城市可持续发展南宁国际会议”的召开,根据城市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如下通告:
  一、凡需运送西瓜进入南宁市市区的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只准在每天0时至6时进入南宁市快速环道以内道路,如需在其他时间段进入市区道路的必须凭有效证件到南宁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按规定申领车辆通行证,持证后按规定的路段通行,就近进入果菜批发市场进行西瓜的批发交易;禁止在市内道路上进行西瓜批发,必须经审批在指定地点进行西瓜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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