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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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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江府办[2005]46号
【发布日期】 2005-06-15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江门市区液化石油气重量检查规定的通知
江府办[2005]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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