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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区三轮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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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
【发布日期】 2005-05-13
【实施日期】 2005-06-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市区三轮车管理办法

  《徐州市市区三轮车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1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5日起施行。

市长  李福全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徐州市市区三轮车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车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驾驶三轮车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三轮车,是指人力三轮车、机动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机动三轮车是指除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其他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
  第三条  市公安交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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