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级10部门“三江”水电开发协调服务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三江”水电资源开发步伐,落实责任,州政府对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等10部门相关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现予印发。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州级10部门“三江”水电开发协议服务工作职责 一、凉山州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研究制定全州水电产业发展特别是“三江”水电开发的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全州水电开发项目的综合调研、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指导工作。 (三)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审核、转报、下达“三江”水电项目相关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计划。 (四)负责配套“三江”水电项目的地方性基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查、立项和审批。 (五)负责配套“三江”水电开发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的审核、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完成州政府及“三江”办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凉山州国土资源局 (一)坚持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第一要务,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 搞好“三江”水电开发协调服务工作。 (二)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