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对区县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试行稿)》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试行稿)》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沪委(2004)11号)以及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沪科教党办(2004)8号),我们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对区县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试行稿)》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试行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根据督导评估指标的要求,切实做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校,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并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工作之中,抓紧抓好。要将学校德育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方面加以落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1. 上海市对区县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指标(试行稿)
┏━━┯━━┯━━━━━━━━━━━━━━━━━━━━━━━━━━━━━━━━┓ ┃一级│二级│ 评 估 要 点 ┃ ┃指标│指标│ ┃ ┠──┼──┼────────────────────────────────┨ ┃ 领│ 目│1、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目标明确、 ┃ ┃ 导│ 标│措施具体,并纳入本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 ┃ 职│ 规│ ┃ ┃ 责│ 划│ ┃ ┠──┼──┼────────────────────────────────┨ ┃ │ │2、结合实际,区县政府每年规划12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事项 ┃ ┃ │ │目,落实经费。 ┃ ┠──┼──┼────────────────────────────────┨ ┃ │ │3、区县、街道(乡镇)规划并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设施,加大 ┃ ┃ │ │对爱国主义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 ┠──┼──┼────────────────────────────────┨ ┃ │ 组│1、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教育、宣传、文化、街道(乡 ┃ ┃ │ 织│镇)等部门及工、青、妇组织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 ┃ │ 体│制。 ┃ ┃ │ 制│ ┃ ┠──┼──┼────────────────────────────────┨ ┃ │ │2、区县党政领导能定期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分 ┃ ┃ │ │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增强决策的针对性、┃ ┃ │ │有效性。 ┃ ┠──┼──┼────────────────────────────────┨ ┃ │ │3、区县制定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校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 ┃ ┃ │ │严格执行市“减负”工作有关规定。 ┃ ┠──┼──┼────────────────────────────────┨ ┃ │ │4、形成社区和学校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网络,资源共 ┃ ┃ │ │享,相互协调,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 ┠──┼──┼────────────────────────────────┨ ┃ │ 制│1、建立由文明委牵头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 ┃ ┃ │ 度│部门职责。每年研究12个重大问题,制订对策,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 ┃ │ 保│ ┃ ┃ │ 障│ ┃ ┠──┼──┼────────────────────────────────┨ ┃ │ │2、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协调的责任制,落实有关委办局和街 ┃ ┃ │ │道(乡镇)的具体职责。 ┃ ┠──┼──┼────────────────────────────────┨ ┃ │ │3、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在设施建设、 ┃ ┃ │ │专业队伍建设和工作研究等方面经费投入的力度。 ┃ ┠──┼──┼────────────────────────────────┨ ┃ │ │4、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表彰奖励制度,设立专门奖项,定期表 ┃ ┃ │ │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