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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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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5]24号
【发布日期】 2005-06-16
【实施日期】 2005-06-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项目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加速推进“三化”进程的需要,解决当前我市在项目开发上存在的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效发挥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项目开发工作。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抓发展首先要抓好项目开发。实现“实施千亿工程,建设工业常德”的目标,必须有源源不断的项目作为支撑,依托项目来壮大产业实力。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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